計分制度
(1)21分制:采用每球得分制,即無論發球方還是接發球方,贏得這一回合即可得分。比賽一般采用三局兩勝制,先得到21分的一方贏得該局比賽。
(2)特殊情況:當雙方比分達到20平時,需領先對方2分才能贏得該局。若雙方比分打到29平時,先得到30分的一方贏得該局。
具體計分示例
(1)第一局:A,B組合與C,D組合進行比賽。比賽開始,A發球,C接發球。若A,B組合贏得這一回合,A,B組合得1分,A繼續發球,但需根據C,D組合接發球員的位置調整發球區域。若C,D組合贏得這一回合,C,D組合得1分,同時獲得發球權,由C或D(根據規則確定)發球。以此類推,直到一方先得到21分(或在特殊比分情況下領先2分或先得到30分)贏得第一局。
(2)第二局及第三局:若第一局A,B組合獲勝,第二局開始時由C,D組合先發球。計分方式與第一局相同,先得到21分(或在特殊比分情況下領先2分或先得到30分)的一方贏得該局。若雙方各贏一局,則進行第三局決勝局,決勝局的計分規則同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