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雙打比賽可以有替補。在正式比賽中,如果球員因傷病等原因無法繼續比賽,可以允許替補上場。替補球員必須按照世界積分排名的順序進行替換,且必須在團體賽的第一場比賽開始之前完成替換。
正式比賽中的替補規則
1.替補條件與限制
(1)正式比賽中,若雙打組合中一名球員因傷病,突發疾病或不可抗力無法參賽,可申請替補。替補球員需滿足參賽資格,且其種子批次不得高于被替換者(如1-2號,3-4號等分組)。
(2)替補需在比賽開始前完成,若比賽已開始,則無法進行替補。例如,團體賽中若某對雙打組合在出場名單提交后出現退賽,需按棄權處理,不可臨時換人。
2.特殊情況處理
若兩對雙打組合各剩一名球員,可重新組合參賽,但需遵循抽簽規則。若原組合抽簽位置為輪空,新組合可繼承該位置,否則需重新抽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