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自由人的主要職責就是平衡攻防,使整個隊伍達到穩定的狀態。自由人的出現是從1996年開始的,當時的女排大賽上只是進行試行,最后是在2000年的奧運會上才確定下來的。自由人在比賽中有著非常明顯的優勢,可攻可防而且非常的靈活,隊伍中有一名優秀的自由人,能夠大大地提高隊伍的戰斗力。
自由人的球服和隊友是不同的,他們的衣服顏色和隊友是有區別的,自由人在比賽中可以作為后排球員的替補,但是并不是任何時候都被允許的,在規定范圍之內作為后排替補甚至可以不和裁判說,自行換動就可以。但是自由人只能夠作為后排隊員的替補,而且不能夠扣球,發球,也不能攔網或者有攔網的意圖。
一場排球比賽中并不是必須要有自由人的,也可以選擇沒有自由人如果場上的六個人不論是進攻還是防守都很厲害,那么就沒有必要設置自由人了,自由人有特權的同時也有很多限制,設置自由人會影響隊伍的打球節奏,使隊伍的得分能力被削弱。
但是如果分配自由人,只允許有一名。自由人的替補次數是不會算入總次數的,也就是說不會進行記錄,如果能夠靈活的使用這個規則,可以最大限度的彌補隊伍的力量不足,從而取得比賽的勝利。在比賽之前的登記時,需要對自由人進行標注,另外隊長是不可以擔任自由人的,因為自由人當隊長的話,在上場和下場的時候需要和裁判請示,會嚴重影響換人的速度,反而浪費了比賽的時間,所以直接規定自由人不得做隊長這樣的規則了。
選拔自由人的時候要求也有些特別,因為要補足隊伍的防守能力,所以必須有一定的靈活性,個子也不能太高,反應速度也要快。總之自由人在整個隊伍中的作用還是很大的,不過還是取決于整個隊伍的進攻和防守能力,如果進攻能力比較強,但是防守能力嚴重不足時,自由人就顯得尤為重要。是否需要設立自由人,需要謹慎考慮,擁有特權的同時進攻能力也遭受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