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自由人,是排球改革與時俱進的產物;對排球運動的發展,具有重大的積極意義。自由人規則主要如下:場上設立一名合法自由人,著不同顏色服裝;不得參與發球,扣球,攔網,企圖攔網等直接進攻;接觸球點不得高過網高;死球時可自行與場上球員輪換,不計入換人次數;僅參與后排輪轉等。
自由人設立的積極意義:自由人始于1996年,當時排球越來越向球員高大化偏重進攻發展,使得排球運動的攻大大于防,攻防嚴重失衡,來回球偏少,影響觀看與收視,普通人也因此參與性減弱等,嚴重影響了排球運動的市場與發展。自由人的設立,使得排球運動的攻防更加平衡,來回球大大增加,比賽觀賞性提升很多。也拓展了普通身高人們參與排球運動的空間。
通常自由人,一般在后排以替換副攻為主。因為副攻在前排三號位的主要任務就是筑起攔防的第一道放線,所以副攻往往優先高大化,可輪轉到后排,高大化隊員的下三路則很難做好。當然,凡事都非絕對,比如福建隊副攻鄭益昕,后排技術出色,她輪轉到后排時,自由人林莉會替換掉其他不善后排的主攻。
自由人有兩大功能技術,一傳接發與防守起球。當然有的自由人一傳接發好于防守,如林莉和孟子旋;有的自由人,防守比一傳更出色些,如王夢潔。很多下三路好的主攻,都是可以出任自由人的。如美國隊自由人羅賓遜,上賽季在瓦基弗俱樂部就是朱婷的替補主攻。
雙自由人,這是目前土耳其國家隊,上賽季天津女排常用的強化后排防守保障攻手進攻的戰術。就是在一名合法自由人外,把另一名自由人以其他身份替換上場參與防守,當然此時他理論上也是可以進攻的。但人們仍習慣稱雙自由人。
排球賽場上首次出現自由人是在1996年的世界女排大獎賽,首次出現在奧運會賽場是2000年的悉尼奧運會。排球規則對自由人有諸多限制條件,比如:比賽時每支隊伍只能有一位自由人在場上,其輪轉只限于后排;自由人不得發球或輪轉至前排,并不得攔網或企圖攔網;球的位置高于網高,自由人不得于場上任何位置將球處理過網至對方場地;如第二傳球為自由球員于前排以高手將球傳出,則第三球攻擊高度不得超過網高。
因為這些限制條件,自由人在場上的主要作用就是防守。隨著排球越來越往高大化發展,主攻,副攻,二傳,接應等位置人員越來越高大,靈活性相應也變慢。而身材矮小的隊員以其靈活,是自由人這一位置的最佳人選。從某種意義上說,排球通過設置自由人,讓矮個也能參與這項運動,是排球規則成功的一項改革。